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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 

来源:广州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09

原标题: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年5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2.1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5.92元;

4、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28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公司在官网及办公场所公示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在此期间,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4月27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通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2020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5月14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72.1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28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92元。

5、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备注: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72.1万股,占本公告披露日股本总额167,001,981股的0.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且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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